南山市区只是一个连四级都排不上的城市,繁华程度比北上广差得太远了,但应有的餐饮店还是琳琅满目。
这年头,涨得最快的就是消费水平。
程赫存好钱,抱着女儿宠溺地说道:“宝贝,中午想吃什么?爸爸有钱了,想吃什么都可以。”
刚刚进了一大笔帐,说不兴奋那是骗人的。
程心心遥指着远处的金拱门,奶声说道:“爸爸,我要吃那个,麦当劳叔叔。”
程赫扶额,今天赚了大钱,就吃这东西?
可是没办法,女儿爱吃,那就满足她吧!他可不希望,将来女儿长大了,还惦记着小时候,爸爸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肯满足她。
其实另外一个原因,是程赫还不想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她。她有她的天性,她现在正是喜欢麦当劳的年龄,那就让她尽情地喜欢吧。
总有一天,她会和自己一样,不再觉得这是个了不得的地方。
麦当劳里有孩子们玩的地方,小丫头一进去,跟里面的陌生孩子玩得非常开心。
看着她的笑容,程赫觉得自己的心都快暖化了。为了她,做一切事情都是值得的。
玩了一会儿,父女俩去点餐,程赫给女儿点了一份儿童套餐,自己随便点了些。
反正对于他来说,这些东西都一样,填肚子而已。比起昨天亲手烹饪的野味来说,差得太远了。
程赫自己吃得没什么滋味,女儿倒是吃得美滋滋。他有些不明白,小孩子们的味觉到底是怎么长的。
或许,她只是喜欢这里的用餐氛围吧?又有吃的,又有玩的,还有小朋友们。
正吃着,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,放了一盒小玉米在桌上,很小声说道:“叔叔,这个送给妹妹吃。”
程赫一愣,嘴里含着鼓鼓囊囊的汉堡抬起头,这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女服务员,双眼忽闪忽闪的极有灵气,年龄不大,梳着双马尾,可能是学生兼职的。
但是,她为什么要叫自己叔叔?
难道带个孩子就成叔叔了?这多让人惆怅!
女服务员顿时不好意思起来,急忙说道:“叔叔,我是温雪啊!”
温雪?
程赫一口汉堡吞下去,差点没噎死。温雪不是个小屁孩儿吗?怎么这么大了?
但是想想看,五六年过去了,人家可不得长这么大了吗?
桃花村大部分都是一个姓,只有极少数外地搬来的住户才不姓程。温雪家就是其一。
早年的时候,温雪的爷爷搬进了村子,后来在村里结婚生子,后面又有了温雪这个孙女。
程赫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,这丫头还在满地蹦蹦跳跳,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。
时光啊!
程赫在村里的辈分倒是不低,很多比他小一点的都叫他叔叔。本来,温雪姓温,辈分不用按姓程的排,但是小时候跟着她一起玩的都叫叔叔,她也就跟着叫了。
没想到当年满山跑的小丫头,都长这么大了,而且还是她先认出的自己。
程赫连忙问道:“小雪,是你啊!你怎么在这打工呢?你是在上高中吧?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。”
温雪见程赫终于想起来了,脸微微一红,小声说道:“嗯,我现在上高二。今天星期天,我做点兼职赚生活费。学习不碍事的,我跟得上。”
程赫点点头,现在是6月份,很快她就要上高三了,正是学习紧张的阶段,她居然还要出来做兼职赚钱。
生活不易啊!
看着她送过来的一盒小玉米,他连忙招呼女儿:“心心,快谢谢姐姐。”
程心心立即将那盒小玉米拖到自己面前,仰着头对温雪可爱的一笑:“谢谢姐姐。”
温雪伸手摸摸她的头,小声说道:“妹妹真乖,不客气,快吃吧。”